经济技术开发区(头屯河区)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新市区)科技局,各区(县)科技局,各有关部门,各有关企业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乌鲁木齐市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三年专项行动计划》(乌政办〔2018〕15号)工作要求,培育一批科技创新骨干企业,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,发挥其创新引领带动作用,按照《乌鲁木齐市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,在全市选择技术创新、品牌创新、体制机制创新、经营管理创新、理念和文化创新等方面具有良好基础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,引导和带动其他企业进行创新活动。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创新型试点企业的范围
在乌鲁木齐地区注册登记的各类型企业(历年已获得创新型试点企业或创新型企业的除外)。
二、申报创新型试点企业的条件
具有独立经济实体、设有相应研发机构的企业,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,技术水平在全市同行业居先进地位,拥有健全的技术开发组织机构以及创新组织管理机构、企业文化和企业创新激励机制、财务管理制度等。
三、申报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
(一)乌鲁木齐市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申请书及申请表;
(二)营业执照复印件;
(三)专利证书复印件;
(四)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;
(五)研发经费投入证明材料;
(六)人员构成和研发机构证明材料;
(七)2017年审计报告和2018年1月至8月财务报表;
(八)拥有的自治区级以上新产品、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、市级以上技术创新计划项目、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或获市级以上奖励等证明材料;
(九)企业有关促进科技创新的企业管理制度等;
(十)企业所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意见(填在申请表中)。
四、申报认定程序
(一)企业申请材料填报程序:
1.申报企业到市科技局网站(http://ustb.urumqi.gov.cn)的“政务通知”栏目下载《乌鲁木齐市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申请书(2018版)》(见附件);
2.将填写好的《乌鲁木齐市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申请书(2018版)》发至邮箱:1032923369@qq.com进行审核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创新型试点企业申请-企业全称”;
3.电子版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认定申请材料纸件(含附件目录)一式五份,材料装订要求:
(1)纸张正反复印,胶装;
(2)封皮书脊处标记企业名称;
(3)6份纸件材料。其中,正本1份、副本5份(请在封皮右上角标注),正本应是以盖有企业公章、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及其他正式文件为主,副本以正本为模板复印即可。
(二)各区(县)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认定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,填写推荐意见和盖章;
(三)乌鲁木齐市科技局、经信委、国资委组织专家对企业认定申请材料进行评审,共同研究确定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;
(四)经研究确定的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报经批准后,颁发“乌鲁木齐市创新型试点企业”认定文件、牌匾。
五、申报要求
(一)请各区(县)科技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的相关企业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。
(二)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:2018年10月31日,受理单位:乌鲁木齐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(水磨沟区新兴街5号市政府第二联办楼1号楼510室)。
六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张 磊 阿尔娜
联系电话:0991-2313224 2824360
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群:288620160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乌鲁木齐市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三年专项行动计划》(乌政办〔2018〕15号)工作要求,培育一批科技创新骨干企业,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,发挥其创新引领带动作用,按照《乌鲁木齐市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,在全市选择技术创新、品牌创新、体制机制创新、经营管理创新、理念和文化创新等方面具有良好基础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,引导和带动其他企业进行创新活动。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创新型试点企业的范围
在乌鲁木齐地区注册登记的各类型企业(历年已获得创新型试点企业或创新型企业的除外)。
二、申报创新型试点企业的条件
具有独立经济实体、设有相应研发机构的企业,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,技术水平在全市同行业居先进地位,拥有健全的技术开发组织机构以及创新组织管理机构、企业文化和企业创新激励机制、财务管理制度等。
三、申报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
(一)乌鲁木齐市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申请书及申请表;
(二)营业执照复印件;
(三)专利证书复印件;
(四)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;
(五)研发经费投入证明材料;
(六)人员构成和研发机构证明材料;
(七)2017年审计报告和2018年1月至8月财务报表;
(八)拥有的自治区级以上新产品、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、市级以上技术创新计划项目、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或获市级以上奖励等证明材料;
(九)企业有关促进科技创新的企业管理制度等;
(十)企业所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意见(填在申请表中)。
四、申报认定程序
(一)企业申请材料填报程序:
1.申报企业到市科技局网站(http://ustb.urumqi.gov.cn)的“政务通知”栏目下载《乌鲁木齐市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申请书(2018版)》(见附件);
2.将填写好的《乌鲁木齐市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申请书(2018版)》发至邮箱:1032923369@qq.com进行审核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创新型试点企业申请-企业全称”;
3.电子版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认定申请材料纸件(含附件目录)一式五份,材料装订要求:
(1)纸张正反复印,胶装;
(2)封皮书脊处标记企业名称;
(3)6份纸件材料。其中,正本1份、副本5份(请在封皮右上角标注),正本应是以盖有企业公章、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及其他正式文件为主,副本以正本为模板复印即可。
(二)各区(县)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认定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,填写推荐意见和盖章;
(三)乌鲁木齐市科技局、经信委、国资委组织专家对企业认定申请材料进行评审,共同研究确定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;
(四)经研究确定的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报经批准后,颁发“乌鲁木齐市创新型试点企业”认定文件、牌匾。
五、申报要求
(一)请各区(县)科技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的相关企业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。
(二)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:2018年10月31日,受理单位:乌鲁木齐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(水磨沟区新兴街5号市政府第二联办楼1号楼510室)。
六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张 磊 阿尔娜
联系电话:0991-2313224 2824360
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群:288620160
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 乌鲁木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
2018年9月27日